通企[2010] 10号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邮政,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中国通信企协各分支机构,各有关企业: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组织的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了五年,先后有137个企业被评为“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活动的开展对推动通信企业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和以用户满意为标准的质量观,促进我国通信企业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0年度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2010年的用户满意企业工作重点考核内容: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突出抓好以创新业务种类、提高企业效益、创建服务品牌和改善服务质量等与企业发展密切联系的实际工作,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和互联网基础管理。突出抓好互联网低俗之风、手机淫秽色情等社会反映热点问题的治理和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有害不良信息传播,营造绿色网络环境,为用户提供“放心、省心、安心、贴心”的通信服务。
(二)各推荐单位要在组织好下属企业申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内部的审核推荐工作。要按照“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推荐意见要翔实,评审过程要客观公正。并将评审情况书面材料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企业要提供完整的第三方用户评价调查报告。并提供能够反映企业主要成绩和服务特色的主报告(包括企业概况,结合实际介绍提升服务质量的主要做法、创新特色,说明取得的成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一份。
(四)申报企业须先征得当地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的同意并加盖公章。
(五)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申报企业服务质量在当地名列前茅。
(六)为了较深入地了解各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的情况,进一步做好评审工作,将于评审会议前从今年申报的企业中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以总结经验。
二、推荐名额分配
中国电信 10个,中国移动10个,中国联通10 个,中国邮政 10个,其中地市分公司推荐比例不得低于70%;设计施工企业2个,电信代维企业2个,电信增值服务企业2个。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集团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通信企协咨询评审部)。
联系人:李国旺
联系电话:66038870 电子邮箱:liguowang@miit.gov.cn
地址:北京东城区赵府街20号 邮政编码:100009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