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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等2项通信建设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通[2009]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现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2项通信建设规定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名称、编号如下:
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编号为 YD 5191-2009 ;
2、《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编号为 YD 5184-2009 ;
以上两项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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