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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题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及格,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
二、考试前20分钟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照考场所贴准考证号就座后,将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放在右上方,无身分证件及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除考试必需的物品,其他物品一律放在监考员指定的地方。
四、考场内应保持肃静,进入考场后考生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试卷。考试中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字条、交换答案等作弊行为。考试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六、考生应服从考场规则,尊重监考员。对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经监考员提醒2次仍然再犯者,监考员将记入监考报告,考试结束后上报人员资格评定中心,中心将对其考卷做零分处理。
七、考生须在发放的笔试试卷首页写明自己的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及准考证号。
八、监考员宣布开考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九、在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试结束后3分钟内,经监考员催促仍不交卷者,作违纪论,记入监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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